週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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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主題 |
第1週 |
2/14 |
課程簡介、DNA鑑定
DNA鑑定是法醫鑑識中最偉大的發明之一,舉凡親子關係鑑定、大災難、無名屍的人身鑑別、血跡來源的追溯、性侵害行為人的連結等都提供了相當重要的線索。其中在國內多起的災難事件中,DNA鑑定成為了身分鑑別的重要工具,在這些不幸的事件中讓亡者的親屬可以找到自己的家人。本課程會介紹實務機關如何在國內知名的重大案件中應用DNA技術,並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與同學介紹DNA鑑定常見的相關問題。 |
第2週 |
2/21 |
國民法醫
社會對於「法醫學」普遍陌生,而我國民眾大部分透過電視節目或探案小說、影集來接觸相關知識。隨著「國民法官制度」的推動,我國的一般民眾勢必也有機會在法庭中直接近距離接觸到各項的法醫證據。而我們的國民,到底會需要什麼法醫學常識?法醫學是可怕的學問嗎?電視節目、小說及影集說的都是正確的嗎?讓我們請我國法醫師公會理事長蔡教授來帶大家認識法醫學。 |
第3週 |
2/28 |
和平紀念日放假 |
第4週 |
3/7 |
司法相驗的基礎概念
在非自然死或疑非自然死的死亡案件,就會由檢察官與法醫師來進行司法相驗,經由現場資訊、病歷資料、屍體狀況以及各項證據,撰寫「相驗屍體證明書」,並決定應進一步進行解剖或其他檢查,還是將屍體發交還給家屬,讓家屬處理亡者之後事。本次課程我們邀請到實務經驗豐富法醫師,為我們分享第一線法醫師工作的日常與實務工作經驗。 |
第5週 |
3/14 |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基礎概念
國民法官制度,就是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共同審判的制度。雖然國民法官沒有法律背景,但可以把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而司法院希望透過國民法官的參與,讓司法審判更透明,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然而,我們會擔心的,如「我能做好一個國民法官嗎?」、「我會審理到什麼樣的案件?」、「專業司法制度會不會因此受到民粹影響?」等,而如果自己被抽選為國民法官,會需要做些甚麼事呢?讓我們在這堂課程一起來認識國民法官制度。 |
第6週 |
3/21 |
法醫昆蟲學-屍體 Х 時間
法醫昆蟲學,主要就是透過昆蟲利用不同的昆蟲族群,及其每一階段的發育來推估死亡時間,甚至也能協助查詢加害者DNA、進行毒藥物分析等。讓國內最厲害的法醫昆蟲學專家來告訴你如何從這些昆蟲之中找到破案關鍵! |
第7週 |
3/28 |
兒虐鑑定
我國兒虐通報案件年年增加, 但我國最後因為兒虐致死被判刑的案例卻遠低於先進國家, 為什麼兒虐鑑定如此困難? 兒童受傷特徵和成人有何不同? 嬰幼兒不會說話, 當和他們最親近的照護者變成加害者, 誰能夠替他們發聲求救呢? |
第8週 |
4/4 |
兒童節放假 |
第9週 |
4/11 |
酒杯裡的謀殺:台灣的酒駕防制之路(含毒駕)
台灣屢屢見到酒駕導致天人兩隔的悲劇,從 曾御慈醫師 事件到台中麵包師 被金錢豹工作者撞死,最近高雄一家四口一死三傷之憾事,台灣的酒駕防制究竟還有哪裡不足?為何這樣的悲劇仍無力阻止? 台灣的酒駕刑罰不夠嚴格嗎?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國外究竟有那些我國可借鏡的方法? 酒駕連坐法公平嗎? 國外實施的效果究竟如何?我們都在本節課一一探討。 |
第10週 |
4/18 |
火災現場勘驗及鑑定
我們都不希望祝融之災發生在我們的生活周遭,生命與財產遇到了火焰是如此地不堪一擊。還原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則是火場鑑識的重要工作‧所有東西都燒光或被水沖走了,到底要怎麼做火場原因調查呢?哪幾種類型的火災是經常發生的?而我們應該如何避免下一次的災難發生? |
第11週 |
4/25 |
探索柯南的偵探世界
刑案現場是證據的寶庫,依據「路卡交換原理」,歹徒進入現場作案,必與現場及被害人之間產生跡證的相互移轉。因此,偵查人員必須秉持審慎的態度及事事求是的精神,以案件現場與犯罪有關連之人、事、時、地、物等為基礎,運用科學方法、器材設備及鑑識技術,蒐集、採取與鑑驗現場相關跡證,並綜合分析研究與犯罪現場相關的各項情況資料,再依「因果關係」、「經驗法則」及「邏輯思維」等方法,推理論證與研判重建案件發生經過,了解犯罪事實真相,作為犯罪偵查及司法審判之依據。 |
第12週 |
5/2 |
冤案科學證據解析
「不要迷信科學證據!用科學證據證明犯罪是基本要求、是門檻,而檢驗科學證據的可靠性,是責任。」證據的誤用、採證過程的不完善、對方法的錯誤認知,亦或是對結果錯誤的解釋,往往造成了悲劇與遺憾的發生。冤案的發生,就如同「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是一連串系統性錯誤與傲慢所造成的悲劇。究竟在這些備受社會矚目的事件發生了什麼事?案情的調查有什麼疑點?引發了什麼後續效應?證據會不會說話?如何說話?說了什麼?有沒有說謊?如何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
第13週 |
5/9 |
刑案現場勘驗實務案例
「看得懂現場,就能幫助偵辦人員縮小範圍,用現場跡證,讓嫌犯百口莫辯!」第一現場鑑識工作的人員,如何利用經驗累積,更用耐心及細心,找出蛛絲馬跡,讓事證說話。如何用科學鑑識還原事實,用客觀事實,打擊犯罪、還人清白,讓第一線鑑識人員向大家說明。 |
第14週 |
5/16 |
司法精神醫學
殺人犯天生就是怪物嗎?
「思覺失調症」的病人真的有免死金牌嗎?還是這是社會大眾的誤解?為何精神病人的刑事犯罪,在這個社會引起如此兩極的爭議?
美國精神鑑定大師Robert Simon說:「我們常認為虐殺與惡行,和正常人無關,而無視於一個基本假設:我們都是人類,有能力達成許多層次的行為,有些是好的,有些,我們相當清楚,是壞的。雖然大多數人可以遏制他們施虐、破壞的黑暗面,但是這一面卻日以繼夜地以不同程度出現與運作著。原始人類以為,月缺時,部分月亮也消失。今天,我們知道,月亮的黑闇部分,雖不可見,但依舊存在。」
司法精神科醫師,究竟扮演什麼角色呢?「殺人償命」,我們是否期待殺人者永遠消失於社會中以防其成為不定時炸彈? 當我們講起「如果我們不剝奪他未來的可能性,他就可能剝奪其他人未來的可能性」每次都可以如此義無反顧、正義凜然嗎? |
第15週 |
5/23 |
影像鑑定
現代社會因為有「天眼」──監視器的存在,讓犯罪無所遁形,也是現代作為犯罪偵查非常重要的輔助利器。因其記錄了影像與時間,將事件發生的人、事、時、地、物產生連結。舉凡街頭巷口的監視器、道路上的測速照相儀、汽機車所配備的行車紀錄器、住家所裝設的電眼等,這些電子器材所取得的影像,是否就真的能還原事實?會不會有被這些「客觀」影像所欺騙的可能呢?我們現在是如何使用這些影像作犯罪偵查呢?監視器的使用與人權保障如何權衡呢?是不是有更進一步的科技可以將取得的影像作更進一步的分析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關於「天眼」 |
第16週 |
5/30 |
期末考週 |